橡胶制品的检验标准
一、外观检验
硫化工序每工作班的首模零件进行外观检验,而成品验收则 100% 的零件进行外观检验。外观检验的方法一般采用目视检查法。检查零件工作表面的光洁度时,一般以模具图纸上规定的光洁度为标准。
二、尺寸检验
硫化工序进行首模检验;成品验收一般进行抽检,但对尺寸要求严格的零件、需要机械加工的零件以及需要在工作介质中进行稳定处理的零件,原则上其主要尺寸应 100% 检验。
经硫化并去除毛边的零件需停放 6 小时后,才进行尺寸检验。橡胶零件弹性变形较大,如果测量方法或量具选择不当,都会影响测量的准确性。一般试模鉴定和试生产应选用通用量具和仪器,而成批生产则选用专用量具。
三、性能试验
- 绍尔 A 型硬度试验:试样厚度应不小于 6mm,宽度不小于 15mm,长度不小于 40mm。厚度达不到要求时可用同样的试样重叠测定,但不得超过四层,且上下面需平行。
- 耐油溶胀试验:将试样浸入油、酸、碱或其他液体介质中,在规定温度下经过一定时间,测量尺寸、体积或重量的变化。
- 橡胶与金属结合强度试验:一般采用剖视法,用钢针挑拨金属件上的橡胶,若橡胶挑拨断裂后金属件表面有均匀的橡胶结合痕迹,则认为粘接强度合格。对每个工作班的零件一般在首模检验和成品验收时各抽 1–3 件做结合强度检验。